信息选粹-卷二

第37章 无人供养的老人
§1 第37章 无人供养的老人
§2 [本章的指示是怀夫人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举行的帐篷大会的一次劝勉会上发出的。关于这个主题的更多勉言,见《论福利工作》第237-238页。——编者。]
§3 九点钟的时候,我们和一些弟兄在大帐篷里会面,要讨论不断催促着我们的问题——关于无人供养的老人。要对他们做什么呢?{2SM331.1}
§4 主所赐给我的亮光得到了重申:要让每一个家庭照顾自己的亲戚,给他们合适的供养。如果不可能做到这一点,教会就应负起责任。上帝必祝福祂施行仁心善举的教会。他们是上帝的穷人,不可被撇下忍受不幸和缺乏。{2SM331.2}
§5 当地教会若无法做到这一点,区会就要接管,供养主的穷人。还应供养孤儿。这些人若无法得到亲戚的照顾,教会或区会就必须照顾他们,把他们安置在合适的家庭里。——《怀爱伦文稿》1898年151号。{2SM331.3}
已选中 0 条 (可复制或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