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事物的原理与方法
§1
第15章 事物的原理与方法 “行正直路的步步安稳。”
§2
《圣经》对于各项正当的事务,无不提供必需的准备。其中所论关于殷勤、诚实、俭约、节制与廉洁等原理,乃为真成功的秘诀。这些原理记载在箴言书上,构成了一个实际智慧的宝库。一般商人、技师,以及任何部门事业的领袖,除了从这位智慧者所说的箴言之外,还能从何处为自己和自己所雇拥的职工找到更好的格言呢?
§3
“你看见办事殷勤的人么?他必站在君王面前,必不站在下贱人面前。”(箴22:29)
§4
“诸般勤劳都有益处,嘴上多言乃致穷乏。”(箴14:23)
§5
“懒惰人羡慕,却无所得。”“好酒贪食的,必致贫穷,好睡觉的,必穿破烂衣服。”(箴13:4;23:21)
§6
“往来传舌的泄漏密事,大张嘴的,不可与他结交。”(箴20:19)
§7
“寡少言语的有知识;”但“愚妄人都爱争闹。”(箴17:27;20:3)
§8
“不可行恶人的路”,“人若在火炭上走,脚岂能不烫呢?”(箴4:14;6:28)
§9
“与智慧人同行的,必得智慧。”(箴13:20)
§10
“滥交朋友的,自取败坏,但有一朋友,比弟兄更亲密。”(箴18:24)
§11
我们与人相互间的全部义务,都包括在基督的这句话中:“所以,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太7:12)
§12
人若注意《圣经》所一再郑重提述的警告,就可在经济上逃避多少次的失败和破产啊:
§13
“要想急速发财的,不免受罚。”(箴28:20)
§14
“不劳而得之财必然消耗;勤劳积蓄的必见加增。”(箴13:11)
§15
“用诡诈之舌求财的,就是自己取死,所得之财,乃是吹来吹去的浮云。”(箴21:6)
§16
“欠债的是债主的仆人。”(箴22:7)
§17
“为外人做保的,必受亏损;恨恶击掌的,却得安稳。”(箴11:15)
§18
“不可挪移古时的地界,也不可侵入孤儿的田地。因他们的救赎主大有能力,他必向你为他们辨屈。”“欺压贫穷为要利己的,并送礼与富户的,都必缺乏。”“挖陷坑的,自己必掉在其中;滚石头的,石头必反滚在他身上。”(箴23:10-11;22:16;26:27)
§19
这些都是与世俗或宗教团体之社会福利有密切关系的原理。那保证生命财产之安全的,也就是这些原理。世人之所以能彼此信任,互相合作的,皆应归功于上帝在《圣经》中所赐的律法;这律法虽往往是模糊不清而迹近消灭了,但仍可以在人的心中追寻得出。
§20
做诗者所说的,“祢口中的训言与我有益,胜于千万的金银,”(诗119: 72)即使从宗教以外的其他观点看来,也是正确的。这话说明一种绝对的真理,而为商业界所公认的。甚至在这贪爱钱财的世代中,竞争如此激烈,方法如此恣肆,但人们依然普遍地公认;一个青年初入世途,正直,勤勉,节制,廉洁,与俭约等,可为他构成一种更佳的资本,过于仅有任何数量的金钱。
§21
可惜甚至连重视这些品质的价值,并承认《圣经》为其根源之人,也只有少数人认识这些品质所根据的原理。
§22
事业上安全与真成功的基础,端赖乎承认上帝的主权。那位万物的创造者,他是原始的业主。我们都是他的管家。我们一切所有的,都是他所托付我们,要我们按着他的指导而使用的。
§23
这是各人所当尽的职责;是有关人类一切活动范围的。无论我们承认与否,我们仍是做管家的,赋有上帝所赐予的才干与便利,而被安置在世上做他所派定的工作。
§24
各人都分派有“当作的工,”(可13:34)是适合其才干的工作,也是与其自身及其同胞有最大益处,并使上帝得最大尊荣的工作。
§25
因此我们的事业或职务乃是上帝伟大计划的一部分,只要遵照他的旨意进行,他就必为其结果躬自负责。我们既是“与上帝同工的,”(林前3:9) 我们的本分便是忠心遵从他的指导。这样就不必有所忧虑了。所需要的乃是殷勤,忠贞、尽职、节俭和谨慎。每种才能都当使之竭尽其用。但不可靠赖自己努力的成果,乃当靠赖上帝的应许。那使以色列人在旷野得饱足,使以利亚在饥荒时期得维持的话语,在今日仍具有同样的能力。“不要忧虑说:‘吃什么?喝什么?……你们先要求他的国和他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太6:31-33)
§26
那位赐人得资财之力量的主,同时也随此种恩赐而予人以一种义务,在我们所得的一切中,他要求指定的一份。十分之一是耶和华的。“地上所有的,无论是地上的种子,是树上的果子,”“凡牛群羊群中……每第十只要归给耶和华为圣。”(利27:30,32) 雅各在伯特利所许的愿,足以显明这种义务所包括的范围。他说:“凡祢所赐给我的,我必将十分之一献给祢。”(创28:22)
§27
“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玛3:10) 这乃是上帝的命令。这事无须诉诸感恩和慷慨的心,而是一件单纯忠诚的事。因为十分之一原是耶和华的;他吩咐我们将属他的归还与他。
§28
“所求于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林前4:2) 如果忠诚是一切事业的主要原理,难道我们不应承认我们对上帝所当尽的本分--就是那为一切责任之基础的本分吗?
§29
就管家的职分而言,我们非但对上帝有本分,就是对人也有本分。每人应该为所得生命的恩赐,感谢救赎主的无穷尽之爱。食、衣、住和身、心、灵,这一切都是他的血所买来的。基督借着我们所尽这种感恩和服务的本分,已使我们与我们的同胞联系在一起。他吩咐我们“用爱心互相服事。”(加5:13) “这些事你们既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25:40)
§30
保罗说:“无论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聪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们的债。”、(罗1:14) 我们也是如此,在各方面我们的生活若较他人更蒙福佑,我们就对每一我们可能帮助的人应尽本分。
§31
这些真理不仅应行于密室之中,尤应行于帐房之内。我们所经营的货物并非我们自己的,我们切不可忽视此一事实。我们不过是管家;而我们同胞的幸福以及我们自己在今生和来世的命运,也全在乎我们对神对人所尽的本分而定。
§32
“有施散的,却更增添,有吝惜过度的,反致穷乏。”“当将你的粮食撒在水面,因为日久必能得着。”“好施舍的必得丰裕;滋润人的必得滋润。”(箴11: 24-25;传11:1)
§33
“不要劳碌求富,……你岂要定睛在虚无的钱财上么?因钱财必长翅膀,如鹰向天飞去。”(箴23:4-5)
§34
“你们要给人,就必有给你们的,并且用十足的升斗,连摇带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们怀里;因为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路6: 38)
§35
“你要以财物和一切初熟的土产尊荣耶和华。这样,你的库房必充满有余,你的酒醡有新酒盈溢。”(箴3:9-10)
§36
“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使我家有粮,以此试试我是否为你们敞开天上的窗户,倾福与你们,甚至无处可容。……我必为你们斥责蝗虫,不容它毁坏你们的土产。你们田间的葡萄树在未熟之先,也不掉果子。……万国必称你们为有福的,因你们的地必成为喜乐之地。”(玛3:10 -12)
§37
“你们若遵行我的律例,谨守我的诫命,我就给你们降下时雨,叫地生出土产,田野的树木结果子。你们打粮食要打到摘葡萄的时候,摘葡萄要摘到撒种的时候,并且要吃得饱足,在你们的地上安然居住。我要赐平安在你们的地上,你们躺卧,无人惊吓。”(利26:3-6)
§38
“学习行善,寻求公平,解救受欺压的,给孤儿伸冤,为寡妇辨屈。”“眷顾贫穷的有福了,他遭难的日子,耶和华必搭救他。耶和华必保全他,使他存活;他必在地上享福;求祢不要把他交给仇敌,遂其所愿。”“怜悯贫穷的,就是借给耶和华;他的善行,耶和华必偿还。”(赛1:17;诗41:1-2;箴19:17)
§39
凡这样投资的人,就是积储双倍的财宝。他除了那无论如何善用而终须放弃的资财之外,同时还储积着永恒的财富--就是那地上和天上最有价值的品格之财宝。
§40
事务的正当处理
§41
“耶和华知道完全人的日子,他们的产业要存到永远。他们在急难的时候不至羞愧,在饥荒的日子必得饱足。”(诗37:18-19)
§42
“行为正直,做事公义,心里说实话的人;……他发了誓,虽然自己吃亏,也不更改。”“憎恶欺压的财利,摆手不受贿赂,……闭眼不看邪恶事的,他必居高处;……他的粮必不缺乏,他的水必不断绝。你的眼必见王的荣美,必见辽阔之地。”(诗15:2-4;赛33:15-17)
§43
上帝在《圣经》中描写一个发达的人--一个一生真正成功的人,一个为天上与地上所乐意尊荣的人。
§44
约伯论到他自己的经验说: “我……壮年的时候, 那时我在帐棚中,上帝待我有密友之情; 全能者仍与我同在, 我的儿女都环绕我。我出到城门, 在街上设立座位; 少年人见我而回避, 老年人也起身站立; 王子都停止说话, 用手捂口; 首领静默无声,…… “耳朵听我的,就称我有福; 眼睛看我的,便称赞我; 因我拯救哀求的困苦人, 和无人帮助的孤儿。 “将要灭亡的为我祝福; 我也使寡妇心中欢乐。 我以公义为衣服, 以公平为外袍和冠冕。 我为瞎子的眼, 瘸子的脚。 我为穷乏人的父, 素不认识我的人我查明他的案件。” “从来我没有容客旅在街上住宿, 却开门迎接行路的人。” “人听见我而仰望,……等候,…… 他们不使我脸上的光改变。 我为他们选择道路,又坐首位。 我如君王在军队中居住,
§45
又如吊丧的安慰伤心的人。”(伯29:4-16;31:32;29:21-25)
§46
“耶和华所赐的福,使人富足,并不加上忧虑。”(箴10:22)
§47
智慧者说:“丰富尊荣在我,恒久的财并公义也在我。”(箴8:18)
§48
《圣经》也显明那在对神及对人的事上违离正当原理所有的结果。上帝对凡已承受他的恩赐却不关心他的要求权之人说:
§49
“你们要省察自己的行为。你们撒的种多,收的却少。你们吃,却不得饱;喝,却不得足;穿衣服,却不得暖;得工钱的,将工钱装在破漏的囊中。……你们盼望多得,所得的却少;你们收到家中,我就吹去。”“有人来到谷堆,想得二十斗,只得了十斗,有人来到酒池,想得五十桶,只得了十桶。”“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我的殿荒凉。”“人岂可夺取上帝之物呢?你们竟夺取我的供物。你们却说,我们在何事上夺取祢的供物呢?就是你们在当纳的十分之一和当献的供物上。”“所以为你们的缘故,天就不降甘露,地也不出土产。”(该1:5-9;2: 16;玛3:8;该1:10)
§50
“你们践踏贫民;……你们用凿过的石头建造房屋,却不得住在其内;栽种美好的葡萄园,却不得喝所出的酒。”“耶和华……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使咒诅、扰乱、责罚临到你。”“你的儿女必归与别国的民,你的眼目终日切望,甚至失明,你手中无力拯救。”(摩5:11;申28:20,32)
§51
“那不按正道得财的;……到了中年,那财都必离开他,他终究成为愚顽人。”(耶17:11)每一种事业的帐项,每一次交易的细目,都须经过一班在冥冥中的查帐员,就是那位从不容让不义,从不姑息罪恶,从不掩饰过错者之代理人的查核。
§52
“你若……见穷人受欺压,并夺去公义公平的事,不要因此诧异;因有一位高过居高位的鉴察。”“没有黑暗、阴翳能给做孽的藏身。”(传5:8;伯34:22)“他们的口亵渎上天,……他们说上帝怎能晓得?至高者岂有知识呢?”上帝说:“你行了这些事,我还闭口不言,你想我恰和你一样;其实我要责备你,将这些事摆在你眼前。”(诗73:9-11;50:21)
§53
“我又举目观看,见有一飞行的书卷。……这是发出行在遍地上的咒诅,凡偷窃的,必按卷上这面的话除灭;凡起假誓的,必按卷上那面的话除灭。万军之耶和华说,我必使这书卷出去,进入偷窃人的家和指我名起假誓人的家,必常在他家里,连房屋带木石都毁灭了。”(亚5:1-4)
§54
上帝的律法宣布每一做恶之人的罪。那人也许不顾这声音,也许设法要消没它的警告,但结果终属徒然。这声音总是紧随着他;他要使他听见;使他不得安宁。假若他不听,这声音要追踪他至死;并要在审判之时见证他的不是。正如不能灭的火,终于将身体和灵魂一齐烧毁。
§55
“人就是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可8:36,37)
§56
这是每位做父母的,做教师的,做学生的,无论老少,人人都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那只顾今生短暂的岁月而不为无尽的将来做准备的一切事业计划与人生方针,都不能算为妥善或健全的。当教导青年为永生谋算。当教导他们选择那持久的原理并寻求那永有的产业--为自己积蓄“财宝在天上,就是贼不能近、虫不能蛀的地方。”为自己“借着那不义的钱财结交朋友。到了钱财无用的时候,”他们可以被接到那“永存的帐幕里去。”(路12:33;16:9)
§57
凡如此行的人,就是为今世生活做最良好的合理准备。凡积蓄财宝在天上的人,无不发现自己在地上的生活也因而丰裕高贵。
§58
“惟独敬虔,凡事都有益处,因有今生和来生的应许。”(提前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