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讲 献身的基督徒对政权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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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的罗马书是在献身与上帝的前题下怎么样认识自己、怎么处理与肢体的关系,以及处理和各种的人际关系,特别是很棘手的怎么样对待我们的敌人。在凡事上,我们都要寻求上帝的旨意,而献身这是明白上帝旨意的一个前题,一个献身的人就不能效法这个世界,相反自己的心意要更新而变化,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够把自己看得合乎中道,才能够看到分工合作的必须和重要,才能够搞好和各种不同处境之人的关系,以及用积极的态度去解决和仇人相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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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讲我们要讲的另外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一个献身的基督徒怎么样来看待在上掌权的,或者是怎么样来处理国家的关系和政权的关系。十三章第一节:“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上帝的,凡掌权的都是上帝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这段话似乎很清楚,讲到真正的,最后的权柄是上帝,但可能有人,特别是基督徒会提出一个问题:我们是天上的国民,是不属于世界的,我们是不是要尊重或者是服从地上掌权的呢?不错,(这是从灵性的含意讲),圣经一再的讲,我们是天国的子民,基督是天国的王,我们有天国的律法,我们也不属于这世界,但耶稣也讲:你们是世上的盐、你们是世上的光。耶稣又讲:我不求父叫他们脱离世界。但从我们肉身讲,我们毕竟还是生在某一个区域,或者属于某一种族,有某一个国籍,连耶稣基督来到世界上也不例外,在但以理书第四章,先知对尼布甲尼撒王解梦的时候说:十七节“这是守望者所发的命,圣者所出的令。好叫世人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国中掌权,要将国赐给谁就赐给谁,或立极卑微的人执掌国权。”使徒彼得也说:“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彼前2:13)。这里说,凡掌权的都是上帝所定的。耶稣生活的时代,和保罗现在写这罗马书的时间,都是在罗马帝国的时候,那时犹太国只是罗马的一个省份,被罗马人统治,但这并不卸除人对政权的一个顺服,因为看到最后是上帝执掌一切,最后是上帝在施展他的权能,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上帝的令,而抗拒就会受到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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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们要指出一点,人得着上帝所给的权柄,或者作为君王,或者作为元帅,他就要为他的权柄而在上帝面前负责和交账。权柄,既有这个权利也有为如何使用这个权柄而作出交账的义务,因为上帝是更高的,是最高的权柄。第一至二节讲到服从权柄,指出了权柄的根源是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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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讲到政权和使用权柄的目的,“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彼得前书第二章十四节讲:彼得说要顺服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因为上帝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所以这里面帮我们解决了第二个问题,就是说:难道顺服政权,那么不论政权要我做什么我都做吗?这里面有个界定,就是说:上帝设立。上帝给地上的政权有权柄,他的目的要罚恶赏善,而上帝旨意也是叫我们行善,我们如果行善,非但不用惧怕这些掌权的,相反的得到政权的保障,但如果是作恶,情况就不一样,就会惧怕了。所以这个政权如果它的本身没有赏善罚恶,那么事情的性质就又有两样了,就和上帝设立这个政权的旨意相违背了。所以如果政权号召我们做的是善事,我们当然应当完全的服从,但如果政权要求我们所做的并非善事,甚至是恶事,那我们就没有义务去听从,或者顺服,因为政权已经违背了上帝设立它原来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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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以上两点结合着当时的情况讲,即使是罗马政府也要顺服,但不等于说罗马政权叫你去拜偶像,你也应当顺服,事实上在早期有多少基督徒就是为了抗拒这个,不拜皇帝的像,或者不拜罗马政府所强制执行的,叫人拜异教的神明,结果他们宁愿丧失生命,而不愿顺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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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也加强了这个意思,因为君王首领他是上帝的用人,是要与人有益的,也是使恶人惧怕的。所以这里讲:“因为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所以你们必须顺服。”所以,政权的职能可以说是替天行道,是赏善罚恶,是为民伸冤,是刑罚恶人的,在这个范畴里面,每一个人都应该顺服,但如果偏离了这个,那就是另外一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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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又提出另外一个顺服的理由,因为权柄是从上帝来的,非但因为政权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公义,为了打击罪恶,而且这里说:“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像彼得讲,是为了主的缘故顺服,这里提出也是为了良心的缘故而顺服。基督徒不是奴隶,基督徒的顺服是出于心灵,彼得前书第二章十八节说:“你们作仆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顺服主人;不但顺服那善良温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顺服。倘若人为叫良心对得住上帝,就忍受冤屈的苦楚,这是可喜爱的。”这不是指随着无理邪恶的主人、首领、君王去作恶犯罪,而是,如果是首领、君王、或者主人,他由于本身的弱点、缺点,或者品格上的不良,以致于无形的增加了上帝的子民的痛苦,那么在这情况下,要为了良心的缘故忍受冤屈,因为这是一个更高的要求,一方面我们不能因为这个主人,这个领袖,这个君王有缺点,有错误,若凡是合理的我们也就顺服。第二就是由于他有些无理的要求,只是不是叫我们去犯罪,我们为着主和良心的缘故,也可以委屈一下,也可以忍受一下。可以说,世界上没有一个政权是完全的,因为没有一个人是完全的,我们既不要抱于奢望,或者投于幻想,也不要过于苛责求全,我想如果世界上能够成为天国的话,那么耶稣早就接受王位了,也不推迟王冠,等他在世界上的时候屡次摆脱众人要他为王的这个处境,正是表明了天国不能在一个未经改造,没有经过圣灵更新的世界上出现,但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就应当很现实的,合理的来看待世界上的一切的国度,政权。人是不完全,所以政权也就不完全。人是不完全的,君王,首领也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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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第六节举了个例子:“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上帝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约瑟、马利亚也是顺着提比流作巡抚的时候,所发的命令而回到自己的故居去报户口,这句话概括得好,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但也表明,人所不当得的,那就不要予以满足,耶稣也讲:该撒的物归给该撒,上帝的物归给上帝,这就是当这些法利赛人要来试探耶稣而问他说:我们纳税给该撒(就是当时的罗马皇帝)可以不可以?耶稣回答的时候把原则提了出来,该撒的,或者说:凡人所当得的,就可以给,不当得的,当然就不可以给。所以这一段可以讲,基督徒是在一个更高的层面去服从在上掌权的,也是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不能屈从地上的掌权者而违背了与天上的掌权者所立的约。所作的奉献,基督徒即便是天上的子民,但在一般的情况下我们都应当顺服在上有权柄的,不论是老师,不论是主人,不论是国家的首领,工作当中的上司,都是此例。但是必须在不破坏上帝的关系,不违背真理的原则这样的前题下,否则当然是另作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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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的命令和要求不与上帝的命令和要求冲突的时候,那么我们都当顺服,但一旦人的命令和要求与上帝的命令和要求相冲突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实行彼得在公会当中所讲的,顺从上帝,不顺从人是应当的。一个家庭中的孩子,如果他的仆人是按着主人,以及家长,或者父母的意思在照管孩子的时候,孩子不能因为他不是自己的父母而不顺从他,非但是消极的顺从,而且要积极的尊重,但如果这个仆人是任意妄为,随心所欲,或者完全偏离主人的吩咐,而自作主张,或者说以此取代前一个主人本身的职权的时候,我们就没有顺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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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这样非但对当时的罗马背景是如此,今天对我们每一个生活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人,尤其是基督徒也当如此,我相信这世界上有很多的弊病,困扰和混乱是这样来的,一个即是爱心,包括基督徒,没有明白上面所讲的几点。第二个是由于这些官长和首领,甚至君王没有想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是应当服事人的,而不是骑在的人头上,高高在上的老爷,同时更深的一层就是说,人必须要认识到即或自己拥有大权,但是这些都是从上帝来的,是做他的仆人,而且要为所得的这些权柄将来要交账,今天又有些问题是由于政权偏离了赏善罚恶,替民伸冤,没有设立这样一个政权的目的,相反,是空空的佩剑,甚至滥用职权助纣为虐,使恶人逍遥法外,使善良的人受痛苦,这就造成了许多的动乱,社会的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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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在这一段里面既是针对着当时有许多的犹太人到处反叛,尤其是奋锐党这些人,他们认为除了上帝以外没有王,除了上帝,也不要纳粮付税给任何人,而且有些民族主义者也逐渐采取恐怖主义的手法,他们不但是对付罗马政权,而且是破坏房屋,烧毁庄稼,杀害那些纳税给罗马政权的犹太人等等。保罗非但意识到这将招来罗马政府的镇压,而且却是使得许多无辜的贫民遭受到损害,所以他再次的强调这个政权的作用,法制当然是比人制好,无政府主义状态这是更可怕的,所以除了这里的经文,提摩太后书二章一至二节;提多书第三章一节;彼得前书第二章十三至十七节;都有类似的教训,应当服从在上掌权的,实际上从使徒行传看,在罗马政权的初期,他们还是有一定的法制,在犹太人的逼迫之下相对的讲;也起了一点维护基督教的作用。甚至结合到后期当罗马意识到基督教势力不断的膨大,似乎对他形成了一种挑战和威胁的时候,而加于疯狂的迫害,也就在这样的时期,许多的教父,如爵士丁、马特、诱士丁、列士、特吐康士这许多早期的教父还是呼吁维护正常的次序和顺从政权,所以保罗当时就提到纳粮付税的问题,罗马人当时收几种税收,一个是土地税,每人要交纳地里出产的十分之一,或者是酒和水果的五分之一,而所得税是要交付每人收入的百分之一,其它就是人头税,从十四到六十五岁的人都要交付,除了这些还有些地方的税收,比如说关税,进出口税,或者是公路、架桥、或者是港口,以及饲养牲畜,或者是车牌费等等。保罗认为基督徒在这一切事情上都应该尊重政府的要求而一一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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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第八至十节;这里说:“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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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推想到就是说:从对国家的义务,谈到对私人的债务,保罗认为就是对个人的债务也不应当亏欠,耶稣说,就是一分钱没有还清,也当重视。但除了这些物质的债务以外,保罗更加着重的是,我们应该永远赏付不完的一个债务,就是爱心,保罗说,我们既不可以明显的亏负别人的地方,而要常以为亏欠,就常常觉得自己在爱心上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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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具体提到的实际上就是十诫律法的条文,如果有人在罗马书前几章讨论福音和律法这问题上还有些不够十分清楚的话,甚至有点误会的话这里就非常清楚了,保罗讲到了上帝律法的功用和所有这些律法的条文,这条文本身都体现着一个爱字,我们一再说过,就是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上帝,而且爱人如己。而律法从消极方面看,就是不可、不可。积极方面就是要如何应当怎么样,这里面也同样是讲一个爱是不加害于人的,爱是不亏欠人的,更具体说:就是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奸淫、不可贪婪。而爱的积极方面,就是说:要爱人如己,常常感觉到自己的爱心不够、不足,常常觉得自己在爱上永远是一个负债的,亏欠的。这样,这爱就完全了律法。保罗在这小段里面两次的用爱就完全了律法的字眼,从爱字可以发出许许多多的条文,但更可以说,许许多多的条文正像许许多多的支流都纳入爱的大海,没有了爱的泉源,所有的支流,所有的河道和渠水都会干枯,爱就体现了律法对人的一种积极的保护作用,尊重人的生命、名誉、钱财。尊重人的安全,自由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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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说,从罗马书十二章开始一个献身的基督徒,他对上帝有了正确的认识,将自己献身以后,怎么样来规范他自己,认识他自己,以及处理好他对教会弟兄姊妹,对社会上的人,包括对友人和敌人,也包括对国家、民族的当尽的责任和本分,以及对社会上所应尽的义务以后,就归纳到爱的律法,实际上律法既是一个国家社会的根基,也是一个人成功的根本,所以耶稣说:“我乐意照祢的旨意行,祢的律法在我心中。”我们值得提出的就是说:我们不要单单看到律法的消极禁止的一面,更要看到律法的积极的,鼓励的一面,爱既是防范我们做许多不可做的事,爱更是积极的促使我们去做许多应当做的事情,当然这个诫命固然是两大总纲有十条诫命,或者像何西阿书所说的,就是有万条,但其实只是一句话,甚至是一个字,就是爱字;最后一段十三章十一至十四节;可以说保罗再次提醒我们,作为一个献身的基督徒,应当时常有一个这样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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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说:“再者,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黑夜已深,白昼将近”。即或我们从小有机会认识上帝,把自己献给上帝,我们依然不能忘记,我们在世的时日和生命是短促的,有限的,人生很快就会过去,如果到我们晚年才认识基督的,更要意识到这一点。同样的,清早起来,我们把自己献身给上帝,不能虚度大好的光阴。耶稣也说,当趁着白日做那差我来者之工,黑夜将到就没有人能做工了,尤其是当一个基督徒,如果发现自己许多时日在过去已经虚废了的话,他就会恨恶罪恶,把握住每天醒来以后的分分秒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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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时代而论,保罗更看到罪恶已经越来越深重,但是对信徒来讲,黎明的曙光即将来到,光明的时代很快就要出现,我们得救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世人只是感叹一天天走近坟墓,基督徒应当欢欣,他们一天天更近主的宝座,更近永恒的天国,如果我们清醒的意识到这一点的话,保罗说:“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一个是脱去放下,一个是拿起穿上,“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这是积极的要求,另外方面是一个消极的禁止,“不可荒宴醉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积极的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脱去旧的行为,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这可以体现为在上帝道德律的精神下更具体的一些要求,而这些是当时的罗马,司空见惯了的,罗马是一个贪爱宴乐、放荡的一个城市,不但是那些贵族,那些奴隶主或者达官贵人整天流连沉溺在这些罪恶的放纵当中,就是一般的百姓再看不到希望和明天,不知道这时代的严肃,也没有主再来的盼望,以及审判的警告下,也都是醉生梦死,过着暗昧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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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劝勉基督徒要格外的小心,讲到罗马书第十三章最后的一段,我们不能不记起,圣奥古斯丁的见证,上帝就是借着这两节圣经促使他悔改,使他成为一个光明之子,脱离了黑暗的权势和罪恶的辖制,在他悔改之前,他的心灵一直在挣扎,他在忏悔录里面──写到:到底要多久?到底要多久?明天还有明天,为什么就不是现在呢?为什么就不在这个时辰,让我脱离堕落败坏呢?以后,他就听见一个声音叫他拿起来读,他从他朋友手中接过一本圣经,眼睛就落在这两个章节上,他清楚的知道,这是上帝对他的信息,他从此也就顺着圣灵的责备和感动而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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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十二章到十三章,是一个献身的基督徒,由其是个传道者所当注意的很多方面的问题,真是非常宝贵的教训,由其到了今天我们离主耶稣基督再来的日子更近了,同时我们所看见,所听见的,也正在罪恶中越来越深重,但愿我们能够互相勉励、能够天天的献身给主,天天的把自己看得合乎中道,天天在主的恩典和怜悯之下,在上帝的话语的教导和圣灵的感动之下,处理好我们跟弟兄姐妹,跟肢体的关系,和社会上各等人际的关系,发挥积极的作用。做世界上的盐、做世界上的光。与人乐表同情,与喜乐的人同乐;与哀哭的人同哭。在一个阶级分明的社会里面,不要志气高大,反而要俯就卑微的人;在一个提倡斗争的时代,我们要怎么样学会为敌人祷告,转化敌人为友人;在一个荒宴醉酒、吃喝玩乐的时代,怎么样保守自己的清洁,而且殷勤不可懒惰;在爱宴乐,不爱上帝的处境当中,我们当怎么样的更加殷勤的服侍主;当社会充满各种动乱、暴力的时候,我们怎样很正确的对待政权,当服从的,就得顺从,但并不就此委屈真理,或者出卖原则。上帝能够帮助我们,赐恩给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