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讲 与主同死同活
§1
上一讲我们研究了罗马书第五章十二至二十一节;讲到亚当和基督与我们的关系,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因为人都犯了罪,虽然不和亚当犯一样的罪,但在基督里面所有相信、接受、响应上帝救恩的人,都活了,如果说:罪借着死作了王,那么义又借着耶稣在我们的生命当中居了首位,罪就是犯了成文的法律,或者是不成文的──上帝的律法,都是一样的,都带来死亡,所以不论在摩西颁布律法之后,或者颁布律法之前,违背上帝的律法,违背上帝的命令和吩咐,后果都是一样的,这也就是出现了死就临到众人的悲惨景象,但同样的无论在旧约时代或新约时代,人以信心去响应上帝的恩典,听命顺从去体现人的信心的话,我们就可以因着救主耶稣基督的救赎,而得救。人一方面要承受来自遗传的,来自我们始祖犯罪所带来的身体性命衰弱的一个后果,但另外方面也可以说是自做自受,因为我们自己也犯了罪,必须要承担罪的后果,就是死亡,至于保罗在这里强调的是,上帝的恩典大过于我们的犯罪,只要我们肯接受他的恩典,他的恩典足以解决我们罪的问题,足以解决我们的死亡问题,这就是福音。
§2
第六章第一节:“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这是接着上一章,第五章那里所讲的,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保罗不容人误解,或者曲解他的话,保罗想说的是指上帝的恩典是大过于罪恶的问题,罪恶显得这么的众多,但是上帝的恩典还有足够的能力和余地来解决这个问题,这是就上帝在整个救赎计划当中的一个总的安排来讲的,但这并不等于说,我们就犯多一点罪,让上帝恩典可以显多一点,不是的,我们知道上帝赦罪的恩典只是在人认罪悔改的基础上才成立的,一方面固然不错。不论我们过去有多大的罪,或者我们软弱跌倒过多少次,只要我们真心的悔改,认罪,他的恩典是够我们用的,足以遮盖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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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另外一方面讲,这绝对不等于我们仍然可以留在罪恶当中,或者说,再犯多一点罪,好让上帝的恩典显得多一点,这正像保罗在前面已经驳斥过的,在第三章八节讲:“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保罗在这里就问,“这样,怎么说呢?如果说,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仍然活在罪中,就让恩典去显得多吧,保罗说,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耶稣基督来是要把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面救出来,而不是给仍然愿意,或者继续留在罪中的人打强心针,不是的!过去是罪和死在我们心中作王,今天,我们就是要转向基督,转向永生。在这个水火不相融的两个国度里,人是不能取双重国籍的,要么就在最后死亡的领域里面,要么就跨入基督和生命的国度当中,人既然做了取舍我们既然愿意归向基督,就不能长久的活在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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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保罗就是用洗礼的比喻来讲,“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和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当我们受洗的时候我们全身入水,我们摒着呼吸,就象征着我们和基督一同死了,而且也把我们的罪一同埋葬了,然后当我们从水里上来,重新开始呼吸的时候,又象征着我们已经得着了一个新的生命,所以我们的言行举止应当有新的样式,正像基督从死里复活一样,正如旧约时代的献祭制度和割礼,都有它所预表的象征意义,浸礼也是如此,但象征就当体现出它所象征的意思。在这里我们顺带说,也正因为这个缘故,我们还是应当要尊重圣经所留给我们的榜样,也就是全身入水,而不是举行洒水礼,或滴水礼,更不可为婴儿受浸,因为婴孩根本就无所为罪恶的意识,但浸礼是表明一个人意识到自己有罪,表明一个人愿意接受基督,愿意进入上帝的国度,所以在众人面前,在天使面前作出表示,而且借着全身入水,受浸,然后再从水中上来,表明了他与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复活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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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毕竟是一个象征,一个人在受浸的时候是不是真的已经,或者是真的能够在那时刻经历这种与基督同死同活呢?这又是另外一回事,我们即使尊重这个礼仪,而且甚至维护这个礼节的神圣性,以及它象征的一个全备性,但同时我们又看到这个毕竟仍然是个礼节,至于是不是在人的心灵当中生发功效,是不是生命中真的经历过这种经验,那又是事情的另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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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礼的意思是重要的,但是它的实质就更为重要了,保罗说:“我们若是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我们再次看到基督教积极的一面,死亡不是我们的终结目的,甚至与基督同死都不是全备的救恩,惟有与基督同复活,第六节说:“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这里面又转入到另外一个形象,就是当我们想到耶稣基督钉十字架,保罗说:我们应当把我们的旧人,我们的老我和他一同钉十字架。耶稣怎么样在十字架上死亡,我们也要使我们的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当罪活着的时候,我们也活着的时候,就有作为,罪就作王,我们就要作他的奴仆。但当罪依然要统治人权的时候,如果我们已经死了,他也就无可奈何,所以我们应当追求对罪就像死了一样无动于衷;罪引诱我,罪试探我,罪欺骗我,但是我因为死了就没有反应。以前罪惯于驱使我为他效劳,甚至为他卖命,但今天我这个从前的罪奴已经死了,他就再也不能利用我,或者加害于我,第七节说:“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这里面不是讲我们死了以后就没有罪,而是指着我们的旧老我,我们的旧人,如果死了的话,我们就已经脱离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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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至十一节说:“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他同活。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上帝活着。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已是死的;向上帝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已是活的。”
§8
这一段是讲生死的问题,但是那奥秘是在经过了死亡,进入生命,不和耶稣同死,就不能和他同活;与他同死,也就必定与他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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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死的是什么呢?我们先看耶稣是为什么死,耶稣是为众人向罪而死,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但他要担当全人类的罪,所以他就死,但这个死,只死一次;一次就成就了赎罪的大功,这是第一点,第二点;我们不能把耶稣重钉十字架。第三点,耶稣也不会再次的死亡,因为他复活的是一个属灵的生命,正像将来得救的人,复活的时候也是带着灵体,也就不能再死。死也不能在他身上掌权统治他,而他活呢?是向上帝活着,这个经历也应当成为我们的经历,我们要把我们的罪身,我们的老我和基督同钉十字架,这样我们的新生命,就是向上帝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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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也同样可以引用马太福第十章三十八至三十九节;耶稣说:“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要保存自已的旧我,老我,我们就会失丧永生,但如果我们肯为着永恒的生命而放弃我们的旧我,必要的时候甚至肉体的生命,我们反而得着了生命,这就是属灵的奥秘,是一般的人所不能理解,甚至不容易接受的。但经过苦难,进入荣耀,经过死亡,进入生命,这是基督的道路。在启示录第一章十七节;耶稣说:“不要惧怕!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过,现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远远;并且拿着死亡和阴间钥匙。”这是一种何等的交换,耶稣以他的死亡为我们换来了生命,但我们要得着他的生命,也要放弃我们旧的属肉体的生命,也就是说:带着罪性的老我。可惜我们人往往只想得着生命,但又不愿意破除旧的生命,人想得着永恒,又不愿意放弃这个短暂的事物,其实在人类的经验当中,一直在这样的挣扎当中,就是罪和死亡想掌权,但是基督的义和永生也在发起进攻,要夺回人类所失弃的。
§11
紧接着保罗在十二节说:“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已献给上帝,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上帝。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为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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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节;所讲的作王,也就是统治的意思,保罗意思说,不要让罪的权势来统治你们,使你们顺从自已肉体的私欲,因为亚当,夏娃失败,就是因为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这里说也不要把我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皿,人的一方面既有选择权,可以选择为善,或者是为恶,可以选择做义的器具,也可以做不义的器具,但当你这样选择的时候,你同时又进入另一种委身的义务,选择权是在乎人,但一当人享用了这种权利,同时也就进入一个义务,所以我们或者是成为罪恶的奴仆,或者成为公义的使者。保罗劝勉我们,不要把我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已献给上帝,将肢体作义的器具而献给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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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在封建专制极权的国家当中的人会有样的体会,为什么老是做自已所不愿意做的事情,老是得服从那无理的要求呢?罪在我们身上巳是这样的滥使他的淫威。但是同样当人行在真理当中,在正义原则的支配下,他的生活,他的工作简直就是自由自在的,他没有任何的顾虑威胁,也不是为利,或者受到胁迫才去说某句话,做某件事,而是真理在他心里,爱在他的思想当中,这样他就自自然然的活出真理来。他并不觉得这是一个重担,他只感觉到这是一个快乐的一个回应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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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最后说: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为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律法是指着对那些得蒙赦罪的人来讲话。保罗讲到这里,他又想以前几次这样做,他自己问自己答;这些怎么样说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保罗怕有人误会他,或者是毁谤他,或者是曲解他的论述,保罗自已这样问了,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那么意思是不是,因此我们就可以犯罪呢?保罗再次用断乎不是!根本不是这样,下面十六节,他就这样解释,“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已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人有自由选择权,但是选择的范围总的无非也是两个,一个是罪,一个是义;你要义,就放弃罪,你怀抱罪,你就一定拒绝义。亚当,夏娃听从蛇(也就是魔鬼)他就一定不听从上帝的吩咐,但顺从罪的结果又是怎么样?无非是做罪的奴仆,正像今天在世界上,仍然有些地区,有些所谓人口贩子,他们以种种的谎言,欺骗的手段来拐带一些,甚至于胁迫一些。但更多的是引诱一些心志不坚定的,贪爱财利,企图享受的少女,给她们以美丽的衣食,结果把她们推下火炕,或者永远沦为奴婢。
§15
保罗说在恩典之下不是叫我们继续去犯罪,因为一犯罪就成为罪的奴仆,成为罪的奴仆,就受到律法的审判和定罪,至终是灭亡。
§16
保罗讲到这里,他很快乐。他说:“感谢上帝!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给你们道理的模范。”罗马人和他们的祖先都是拜异教,邪教,但今天,他们认识了真神,从前由于错误的信仰,就导致败坏的生活,但如今却又得蒙赦免,所以他们从心里面顺服了所接受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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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节说:“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近代有一些被劫持的人质获得了释放,以后,他们并不是就默默无言的度完他的一生,他们要到处去为真理作见证,他们要揭露罪恶和黑暗,他们要提醒人想望那些永恒的事物,所以从罪恶里面是得到了释放,也开始有机会成为义的奴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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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节;“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致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致于成圣。因为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就不被义约束了。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什么果子呢?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
§19
保罗要提醒他们,让他们回顾他们的过去,再来在今天寻求新的生命。当罪统治我们的时候,罪是我们的主是我们的王的时候,当然,义就和我们没有相干,我们也不能受到义的管理和约束,当保罗再一次的触动他们内心,他说,现在你们看为羞耻的事情,当时你们又如何呢?这是一个很奇怪的转变,每个基督徒都有这样的经历,以前说谎的,现在一想到说谎感到很大的耻辱;以前好吃懒做,靠东借西借过日子的,现在一想起,就感觉到很羞愧,这样的例子可以举许许多多。总之一个人的生命改变了,他所结的果子也就必然会不同了。正如义结出果子就是永生那样,罪结出他的果子就是死亡,这是丝毫不爽的。当保罗在二十二节说:“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上帝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二十三节又说:“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作义的奴仆,就领受到永生作为他的报赏,作罪的奴仆只会得到死亡的后果,如果圣经只是停留在这里说罪的工价乃是死,那是多么令人失望,甚至绝望啊!但上帝是希望的上帝,他也愿意人有希望,所以罪的工价固然乃是死,但惟有上帝的恩赐在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里乃是永生。
§20
在最后一节里,描绘了一个生动的景象,我们拼死拼活的,劳劳累累的犯罪作恶,事奉这位罪王,或者是受到他的摆布、要挟、或者命令,却为他服务,就是为这个主子服务,但是到头来,当你辛苦尽了,等你所能够收到的工资只是死亡。但相反,上帝的恩赐,在基督耶稣里却是永生,永生是一种恩赐,是一种礼物,不是你做工得来的,也不是用某种手段所攒来的,这是上帝的恩赐,一种礼物,把永生给了人,其实我以前说过,人类本来应得的份就是死亡,但上帝既然这样爱我们,以永生来作为一种恩赐,赏赐给凡愿意接受这个天来赐礼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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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一章是非常有意思,讲到罪的权势和恩典的力量,一个信而受浸的人就必然得救,这是圣经所讲的,但受浸只是一个形式,要紧的是一个内心怎么样顺服主,怎么样洁除污秽,而且更加要焕发出新的生命光彩,一举一动要有新生的样式,而对别人呢,也要把他们带到十字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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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主要是讲了一个生和死的奥秘,尤其是记住我们和基督的关系,基督是我们的榜样,如果我们跟随他,我们也会在一定的程度、一定的时间里面重演耶稣基督在世界上为人的时候所做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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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成为我们的榜样,我们可以跟随他,学习他,但更重要的是耶稣基督按照上帝所预定的时间,接着上帝所特别的方法来到这世间,他的死为了消除人的罪,他的复活使得我们在上帝面前称义,而且当我们与他联合的时候,我们就会有一种新生的样式,而且把福份带给更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