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研究

第10讲 前后亚当和我们的关系
§1 5:12起
§2 上一讲学习了罗马书第五章一至十一节;主要是讲到了因信称义的福分和进展,我们讲基督教的福音从来就不是消极的,而是积极的,因信称义不单单是在上帝的恩典里面,在基督的救赎和人的相信当中,使我们消除了和上帝敌对的关系,与他和好,而且还要以上帝为乐,因信称义非但是消除了上帝的忿怒,而且让我们看到了上帝的荣耀,这样的信仰不仅使我们在平安稳妥的时候有盼望,就是在患难当中也还是欢欢喜喜的有盼望,正如我以前说的,耶稣基督来,不仅是要消除罪恶和死亡,而且要为人带来生命和丰盛的生命,不仅改变我们做仇敌,做可怒之子的身份,而且使我们得称为上帝的后嗣,以及成为他所喜悦的儿女,为此我们是何等的有福。
§3 现在我们再继续研究第十二至二十一节;这段经文总的是讲罪从亚当而来,恩典是由基督而得;“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做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只是过犯不如恩赐,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上帝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的临到众人吗?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赐,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赐乃是有许多过犯而称义。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借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
§4 如这一段经文很明显的看到两个亚当,第一个是我们人类的始祖亚当,第二个就是基督,基督通常称为后亚当,这一段主要是讲到:亚当和基督,和我们的关系,亚当为我们带来了毁灭和死亡,因为罪是从他引进的,而基督为我们带来拯救和生命,因为义是借着他而来的。第二点在这段经文里面就比较了,始祖亚当和基督,他们的相似之处,以及他们的不同之点,这段经文不容易懂,不单因为他的语句比较深奥,而且,他们的概念也和我们近代人的概念有所不同,除了我们刚才所说的这段话的中心思想,其实我们也可以在保罗其它的书信当中,比如哥林多前书十五章二十一节所讲的:“死既是因一人而来,死人复活也是因一人而来。”二十二节;“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罗马书五章二十一节:“这就如罪是从一人进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这明显指创世记第二章十五节:“耶和华上帝将那人(指亚当)安置在伊甸园,使他修理看守。耶和华上帝吩咐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世记第三章就记载夏娃吃了禁果,亚当也吃了,虽然是在魔鬼(就是蛇)的引诱下,但是也是他们自己违背了上帝,他们怀疑不信上帝的话,也不尊重上帝的权威,所以没有顺从上帝的命令,罪也就进入了世界,在三章十九节;上帝就宣布了刑罚:“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这是指着活着的时候),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意思就是说,死亡要临到。
§5 死临到众人,又是怎么回事情呢?第一,我们从身体或者生理上讲,不可能亚当是一个必死的人,但是他的后代还是一个有永生的人,绝对没有这可能,上帝可以毁灭亚当,上帝所宣布,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这明显是指着道德的生命,属灵的生命显然死亡,但如果上帝当时就击杀亚当的话,他就再没有一个悔改的机会,在上帝看到亚当,夏娃悔改的心,耶稣基督就愿意作他们的救主,挽回他们,给他们一次机会,但也正因为这个缘故,死亡的门就为亚当打开,生老病死的过程就开始进入人间,人类的始祖既然会死,他的后代就不可能不死,这是生理上的问题。
§6 而另外,圣经讲,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出埃及记三十四章;当上帝颁布十诫,他也宣告他的名,第六节:“耶和华在摩西面前宣告说: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上帝,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在出埃及记二十章;第二条诫命里面有这样的话说:“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这里面不能不看到上帝的慈爱,而同时也看到罪恶的影响,具有遗传的影响,我们知道,先从遗传因子看来,人在性格上认为某些方面是有遗传的,其次是后天所感染的,后天所获得的,子女在自己父母的身上所看见的,所听见的,所学到的,在以西结十四章十四节;有这样的话说:“其中虽有挪亚,但以理,约伯这三人,他们只能因他们的义救自己的性命。这是主耶和华说的。”二十节,“虽有挪亚,但以理,约伯在其中,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他们连儿带女都不能救,只能因他们的义救自己的性命。”
§7 在得救的问题上如此,在灭亡的问题上也是如此,各人要担负自己的重担,儿女不会因着父母的罪而灭亡,各人自己要在上帝面前负另外一个责任,所以罗马书第五章;讲到死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是各人自己的罪导致死亡,正像亚当,夏娃的罪导致他们死亡是一样的,这是公义的上帝的判决。
§8 第十三节:“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这句怎么解释呢?我们知道十条诫命的条文,可以说,这个成文的律法是上帝借着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在西乃山的时候所颁布的,但是不是在此之前就没有律法呢?明显不是,创世记第十八章十九节:“我眷顾他,为要叫他吩咐他的众子和他的眷属遵守我的道,秉公行义,使我所应许亚伯拉罕的话都成就了。”所以说明,在这之前,就是已经有上帝的道,有上帝的命令,有上帝的律法,可能是还没有成文,也可能不是像这十诫的字句,另外一个证明,当他们以色列人在来到西奈山之前,在捡吗哪的事情上也清楚的表明了安息日的诫命和律法是早已存在的,如果没有上帝的命令和律法,那么该隐又怎么能定罪呢?所以这里说: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这意思是说:所犯的罪,就不按着这些成文的律法来定罪,但不等于不是罪,也有人对本句经文作这样的解释,“没有律法之先”是指罪人没有明白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人。”“但没有律法,”意指人不明白律法,“罪也不算为罪”,意指人也不感到自己有罪。这也是今日许多未悔改信主的世人的情况。
§9 虽然世人不觉得自己有罪,但在上帝眼中看来,他们还是罪人,并受到了“罪的工价就是死”的判决。(参罗6:12)。而且看了下面就更清楚了:“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罗5:14)这就很清楚了,每一个人和亚当,夏娃所犯的罪不一样,但犯罪,罪的工价乃是死这是一个无情的铁的规律,罪的性质就是怀疑不信上帝的话,不尊重上帝的权威,不顺从上帝而行,这就是罪,死作了王,也就表明罪的权势统治着所有的人。
§10 十四节下半段;亚当乃是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不是说:在亚当犯罪的事情,或者是引进死亡的事情上作为耶稣的预表,不,恰恰相反,但是这个模式是一样的,正像亚当把罪引进世界,也带来了死的后果一样,基督带着他的义把生命带给了全人类,是指着这个方面所讲的,亚当是犯罪人类的代表,基督是得救之人的一个初熟之果,也是一个为首的代表。
§11 十五节说:只是过犯不如恩赐,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上帝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的临到众人吗?
§12 保罗在上段除了讲到死亡是罪的一个直接的结果以外,第二个思想也就是犹太人当时所非常能理解的思想,亚当作为人类的始祖,人类的代表,他失败了,他成了罪的奴仆,非但他自已死,整个人类也在他里面成为一个失败,受咒诅的。我们想到旧约圣经约书亚记关于亚干的事情,由于亚干一人贪婪犯罪,结果连累了全体以色列人,在耶稣受审的时候大祭司说:这血归在我们和我们子孙身上,他在神面前的信誓旦旦的话语,结果也果真为整个犹大民族多少年来承担了罪的后果。
§13 第三个思想我们刚才已经指出的,但每一个人又是为了自己所信所行的,或者是得救,或者是灭亡,或者是犯罪的,或者是顺从,这里说:过犯不如恩赐,保罗提到我们有二比一,因为在恩典,恩赐这方面,第一有上帝的恩典,第二也有耶稣基督的恩典作为一个赏赐,所以凡是相信他,接受他的,就能得着双倍的恩典和恩赐,而过犯只是从亚当一脉相承下来的,所以保罗辩论说,上帝的恩典大过人因犯罪的刑罚,这也正是我们的希望所在和激起我们向上帝感谢的地方,我们因着始祖的犯罪,和因着自己的罪,我们是该死的,没有话讲的,但是因着耶稣基督的恩典和拯救,我们是加倍得蒙恩的。
§14 十六节保罗说:“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赐,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犯一桩罪就要遭到审判,就被定罪,但是上帝的恩典集合了所有人类,古今中外的罪,因着耶稣基督的救赎和牺牲就得于赦免,使信的人就能称义,所以保罗说在这方面又是恩典不同于过犯的地方。
§15 十七节;保罗又讲了另一个不同的地方,这里说:“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死亡如何借着罪在人的心中和人生中作王,统治人,辖管人,照样,上帝的恩典和义也借着耶稣基督在我们的心中作王。
§16 以上这三点都是亚当和基督跟我们的关系不同的方面。下面又要讲到相似的方面,十八节:“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第二点,十九节:“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
§17 二十节说:“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这句话又怎么解释呢?在马太福音第二十二章,有个律法师试探耶稣,就问他说:“夫子,律法上的诫命,那一条是最大的呢?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所以我们说:律法的总纲就是爱上帝,和爱人,略微具体一点的讲就是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上帝和爱人如己,讲得再浓缩一点的,就是一个爱字,而十条诫命呢,我们都知道前四条诫命;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以拜偶像,不可以妄称上帝的名,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这四条诫命指出了敬拜的对象,敬拜的方式,敬拜的态度,敬拜的特殊的时间。而后面的六条呢?当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不可起贪心。这六条是遵照着爱人如己这个方面的精神来体现出来的。旧约圣经何西阿书第八章十二节说:上帝讲:“我为他写了律法万条,他却以为与他毫无关涉。”旧约圣经里面确实从十条的道德律法里面又发出了很多细节来,甚至在这里讲,定出了万条,律法条文越多,似乎定罪的职能与具体越有依据,这里说:律法本是添加的,叫过犯显多,就以今天的国家也是如此,在某种局势或者情况下,又通过了些律法,预防范什么,或者是拿来定某些人的罪,但保罗说:许许多多的律法定了许许多多人的许多罪,但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得多了,因为上帝的恩典在基督耶稣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得多了,因为上帝的恩典在基督耶稣里面就是要赦免我们的罪。上帝愿意赦免一切悔改之人的罪从亚当,夏娃直到我们现在,罪越多就更加显出上帝赦罪的恩典是何等的大。
§18 二十一节说:“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借着义作王,叫人因为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这来一个大的逆转,上帝造人的时候在传道书第三章十一节说:“上帝造万物,各按其时成为美好,又将永生安置在世人心里。然而上帝从始至终的作为,人不能参透。”人开始是有永生的,但是因为罪作了我们的王,就结出了死的果子来。那么今天上帝的恩典也要借着义,就是耶稣基督是我们的义。耶和华我们的义,耶稣基督是我们的圣洁,公义和救赎,上帝要借着义作王,也就是我们因主耶稣基督得回这个永生,罪人是不配得永生,也不能得永生的了。
§19 我们是不是想过这一点呢,如果世界上充满了那些不死的罪人和恶人的话,那将是多么可怕的情景,但是我们说:今天纵然有一些恶人横行霸道,但终久有一天他要死,罪人要死,也意味着罪不能永远蔓延,罪不能永远作王,但是当我们的生命过得有意义的时候,当正义,公义出现在人间社会的时候,当爱永留在人心的时候,我们多么渴望我们的生命得以延继,得以增长,直到永生啊!也就是在这样的含意上,上帝愿意赐给那凡接受耶稣基督,因
§20 他而称义,因他而成义的人有永生,这样的生命是有价值的,而有价值的生命是配得永生的,所以我们真应当为着上帝判定罪的工价乃是死,罪人必得要死亡而感谢他。
§21 我们更加要感谢他,就是上帝已经定规了凡是相信,接受,顺从主耶稣基督的人,要重获永生,我们要唱哈利路亚赞美他,亚当因为犯罪失落了乐园,基督重新夺回了乐园,我们不要埋怨我们的始祖,因为我们也像他一样,我们自出生到我们现在,我们犯了许许多多的罪,即或和亚当有所不同,所以我们本该死亡,但是我们更加要感谢主耶稣基督,他来担当我们的罪,把永生赐给我们。
§22 在古代战争的时候,两军对阵,往往双方都推出一个首领,一个将军来较量,可惜,当我们人类的始祖作为人类的代表去和狡猾的蛇,魔鬼较量的时候失败了,以至于引起我们全军覆没,但感谢上帝!我们的后亚当基督来了,他再度和撒但较量,在撒但胜过亚当,夏娃的事情上。基督胜过了撒但,为我们夺得了全军的胜利,凡是在基督的矛下,在他的旌旗之下的人,都能够得救,都有荣耀,这也好比旧约里面,歌利亚打败了扫罗,但是大卫战败了歌利亚,而且将他杀死。女人的祖母夏娃是失败了,但是女人的后裔要伤蛇的头,今天讲来,固然撒但伤害了耶稣,把他钉在十字架上,但也就在十字架上耶稣粉碎了撒但的头,让我们感谢他,赞美他。
§23 今天我们就学习到这里,罗马书五章十二至二十一节;给了我们很宝贵的教训,我们的肉体固然还会承受因我们的始祖亚当而来的衰老,或者甚至死亡,但是我们心灵的生命也经在基督里焕发出永生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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