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讲 因信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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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是一卷非常重要的书信,在保罗的书信当中占有一个特殊的地位,它比加拉太书更加详尽的发挥了因信称义的道理,以及因信称义和律法之间的关系,也由此讨论到犹太人和外邦人对救恩,对福音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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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说,在罗马书第一章的一开始,就把福音的中心人物耶稣基督,以及福音的效能都提了出来,同时在第一章的后半,就讨论到外邦人的种种罪恶,指出他们是需要福音的拯救。而在第二章,就提到犹太人也一样是需要福音,因为犹太人也是罪人,他们虽然有割礼,有律法,但保罗指出,割礼最重要的意义是在心里,而律法不在乎口讲,也不在乎听和信,而在乎遵行,这一些犹太人都没有做到,所以非但显明是罪人,而且发现了他们的罪更重,因为犹太人自夸有真理的模范,有律法的知识,但是他们非但不能以身作则,反而是自以为义,只会责备别人,不会看到自己的问题,保罗就指出上帝是公义的,他审判的时候也是不偏待人的,给谁多,就向谁多要,谁得着这亮光,就需要为这亮光负责。先把福音传给犹太人,也先向他们施行审判,但对于凡事寻求尊贵荣耀和不能朽坏之福,又是恒心行善的,主都会以永生来报赏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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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讲了这些以后,在第三章一开始的时候,他似乎在面对一些人的问答,第三章一节;“这样说来,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割礼有什么益处呢?”保罗几乎把犹太人讲得一无是处,也不是把律法和割礼一笔抹煞,第二节保罗就说:“凡事大有好处:第一是上帝的圣言交托他们。”律法,无论是道德律法,还是仪文律法,都是上帝所赐的。割礼也是上帝亲自吩咐亚伯拉罕的,所以犹太人,首先就受到神圣的委托,从他们所最敬重的亚伯拉罕和摩西世世代代相传下来的律法和割礼,本身都是从上帝而来的,本身也是上帝所托付他们的,但问题就是以色列人不明白上帝的心意和用意,他们非但把这些看为己有,藐视其它没有得着真光的人,而且他们有了上帝的律法,但是违背上帝律法的精义,肉体上受了割礼,但是心灵上仍旧满有污秽,所以问题既不在于上帝,也不在于律法和割礼的本身有什么不好,而是在乎犹太人自己,保罗这样回答,大有好处,因为上帝的圣言已经首先交付了犹太人,那么有人就会问;犹太人当中不是有许多人不信吗?保罗就说:“即便有不信的,这又何妨呢?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上帝的信吗?”(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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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律法和割礼在某种含意上都是在一个立约的关系上,立约是双方的,在上帝这一方,他一直信守他的约言,但在人这一方,在以色列人这一方,他失信,他毁约,由于这样,这个约就不能生效但并不因为人的毁约,人的失信,就毁弃了,就否定了上帝的信,所以保罗在第四节就回答说:“断乎不能!不如说,上帝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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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止以色列人,所有人类的经验,都证实这一点,人是虚谎的,没有真理亮光的外邦人固然如此,就是有了律法知识的犹太人也是这样,在约翰福音第八章三十一节开始:耶稣就是对犹太人在讨论这个问题,当耶稣对犹太人说:“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他们就回答说:“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你怎么说‘你们必得以自由呢?’”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三十七节,耶稣又说:“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意思就说,按肉体讲一点没错,但耶稣说:“你们却想杀我,因为你们心里容不下我的道。”按肉身讲,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但是按着灵性讲,他们因着犯罪,已经失去心灵的自由,沦为罪的奴隶,但他们又强辩说:“我们的父是亚伯拉罕,”耶稣就说,你们如果是亚伯拉罕的儿子,就必行亚伯拉罕所行的事情。当时犹太人非但不是遵着亚伯拉罕而行,却想着要杀耶稣,所以主说,这不是亚伯拉罕所行的事,你们是行你们的父所行的事,到这时候他们就毁谤攻击耶稣说:“我们不是从淫乱生的,我们只有一位父,就是上帝,”他们以为把上帝的圣名抬出来就可以既堵住耶稣的口,而且用这些暗示的话来毁谤主,但耶稣说:“倘若上帝是你们的父,你们就必爱我,因为我本是出于上帝,也是从上帝而来,”但今天,他们却是相反,所以约翰福音第八章四十四节,耶稣就说:“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所以这里所讲的,人都是虚谎的,还非但是指着道德领域里面的说谎、欺骗、诡诈,更是指着容不下基督的道,不信耶稣基督是上帝所差来的,相反要追随魔鬼撒但,怀疑、不信、攻击、毁谤主,这既是外邦人的状况,更是当时犹太人的光景,唯有心里没有诡诈的人,内里诚实的人才是真以色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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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的一开始似乎都是一问一答,而且顺着这个逻辑在不断地推论,下面保罗引证诗篇五十篇;就是大卫的诗:“祢责备我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这里是用这样的话,“祢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时候可以得胜。”下面保罗接着说:“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也就是我用人一般的辩论来讲;“我们的不义如果显出上帝的义来,我们可以怎么说呢?”这意思就是说,正因为我们是如此不义,就把上帝的义更加清楚地表明出来,有比较,才有鉴别,在一片漆黑当中,就把纯洁,光明、清白,反视得更加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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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里要注意:上帝的义的本身是绝对的,只是由于人类的虚谎凶恶,就更显出上帝的信实和圣洁的美,和光辉来,所以保罗就又自问自答,“上帝降怒,是他不义吗?”正像第二章所讲的,有些人藐视上帝的丰富,恩赐、宽容、忍耐,相反的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上帝的震怒,显出他公义审判的日子。保罗说:对这样的人上帝降怒,难道是他不义吗?断乎不是!若是这样的话,上帝怎么能审判世界呢?不义的,怎么能够审判不义的人呢?罪人怎么样能够判决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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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讲到这里,有些人又来辩论了,保罗不是说,我们的不义就反称上帝的义吗?那么这样,第七节说:“若上帝的真实,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他的荣耀,为什么我还受审判,好像罪人呢?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保罗说:“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7-8节)这些人也歪曲保罗的话,也是歪曲圣经,他们危言耸听,造成人反对保罗,反对福音,他们似乎是这样,我们的不义能够显出上帝的义来吗?那么我们就多犯一点罪,这样,不是越发显出上帝的义来吗?甚至我们作恶越多,就等于行善越多,因为可以突出上帝的义来。保罗说:这是歪曲,这是毁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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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他们又把这个罪责推在上帝身上,既然因着人的虚谎可以显出上的荣耀,那么为什么,我还要为虚谎来受审判呢?我不是已经立了功吗?我不是积了德吗?这完全是歪理。保罗说: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人类犯罪的根子就在乎不信上帝、不听从上帝、不顺服上帝、不尊重上帝的权威,就连始祖亚当、夏娃的犯罪,也不是在乎分别善恶树的果子的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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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到二十节就讲到犹太人和外邦人都在罪恶之下,第九节:“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恶之下。”有好的机会,有好的条件,或者得着各种好处,不等于就是形成这个人的长处,犹太人就是这样,在犯罪的领域里,在不信,不顺从的事情上,犹太人和外邦人都一样在罪恶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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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保罗说:“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上帝的。”如果说,外邦人是不明白上帝,不认识上帝,那么犹太人虽然是有了真理的知识,但是他们并不寻求上帝,所以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的,变得没有价值的,没有灵魂的人固然是像行尸走肉,但是只有宗教的仪式,外表的虔诚,传统的信仰,由遗传而来的光荣也都是没有价值的,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保罗在这里特别强调;连一个也没有。保罗在这里是综合的引用了诗篇第十四篇一至三节;五十三篇一至三节;传道书第七章二十节。下面提到,“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满口是咒骂苦毒。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他们眼中不怕上帝。”这里描绘的非但人的手不洁,脚不清,相反是作恶,沾满了罪孽。而人的喉咙,舌头,嘴唇不仅不是说造就人的好话,或者是荣耀赞美上帝,而是充满了种种的污秽、恶毒、虚谎和诡诈,非但是目中无人,而且是眼中不怕上帝的,人的危险莫过于此。“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那在眼中不怕上帝,就是导致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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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节,保罗说:“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的审判之下。”上帝将来就是按着使人自由的律法来审判人,但就律法的精义,或是字句来讲,每个人都显出他们的亏欠来了,都是违背律法,偏离正路的。所以人可以欺骗自己,人或者可以跟人来较量,在人间自夸,但是来到圣洁的上帝面前,来到上帝审判人威严的律法面前,人都得低下头来,各个成为哑口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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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的结论就是说:“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相反因着律法只是叫我们意识到自己的罪,在今天这个段落里面,保罗就为阐述因信称义的道理铺平道路,指出全人类,不论犹太人,外邦人都是有罪的,没有律法,真理亮光的人固然是循着犯罪的本性,做出许许多多的罪恶的事情,但就是有了真理知识的犹太人也不例外,一样是违背律法,一样不能靠律法来夸口、或者称义,虽然他们首先是得蒙这个福分,上帝把律法托付了他们,律法的本身并不能使人得救,何况是对违背它的人,对犯罪的人,律法只是发挥了使人知罪,而且定人罪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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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呢?以后保罗在下面就会讲到,要信靠耶稣,才得称义,在今天这个段落里面,我们同样要警惕两个思潮,一个固然是律法主义,像靠守律法、立功、积德,就如当时的犹太人那样以谋求称义和永生,这是办不到的。但同样另外一个极端就是说,不要紧了,犯罪有主的恩典,不错,犯罪是有主的恩典,只要我们承认,只要我们悔改,主必定赦免,但我们千万不能从此就掉以轻心,就任意的犯罪,甚至于罪恶越犯越大,走上了廉价的恩典这条道路上去,而对今日的基督徒来讲,我们吸取犹太人的经验教训,不要重蹈他们的覆辙,不要自以为有真理的亮光,或者有属灵的知识而自夸,相反更要谦卑,更要靠着上帝的恩典去遵行上帝的话语,去遵行上帝的旨意,这才是真正的益处,和真正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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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最后一段从二十一至三十一节;主要是讲信靠耶稣,就得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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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节开始说:“但如今,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上帝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保罗在第二十节说:“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律法的功能是叫人知罪。”那么这样人不是没有称义的可能了吗?不,保罗这里说: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了出来,人靠自己不能守律法,所以也就不能得到律法的义,但上帝,就借着耶稣基督以他无罪的一生和他的舍身流血,来成就了律法的义,因为耶稣说:“看哪,我来了!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我的上帝啊,我乐意照祢的旨意行;祢的律法在我心里。”诗篇第四十篇七至八节,第九节说:我在大会中宣传公义的佳音;第十节说:“我未曾把祢的公义藏在心里;我已陈明祢的信实和祢的救恩;我在大会中未曾隐瞒祢的慈爱和诚实。”这是大卫的诗,是预言耶稣基督的。耶利米书二十三章第五节,耶和华说:“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在他的日子,犹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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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许许多多圣经的章节,都指明了这位要来的弥赛亚,耶稣基督就是我们的义,所以保罗说:这就是上帝在律法以外的义,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这是指着摩西五经,以及先知书,也可以说,就是旧约圣经,已经作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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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新约的时候,已经成为历史的事实,保罗接着就说:“就是上帝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这个义不是靠着自己的力量去行律法而得的义,而是因信耶稣基督而得着的上帝的义,这是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犹太人是这样,外邦人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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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保罗说:“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保罗已经在前面证明了,犹太人,外邦人都在罪恶之下,都在罪的权势之下,二十四节又说:“如今却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不是借着作工称义,不是借着自己付代价,也不是借着自己的力量去守律法称义,这是白白的,这是上帝给人的礼物,这也是基督耶稣舍身流血救赎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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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节;“上帝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上帝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我们自己失足了,我们自己又不能挽回,上帝就差遣耶稣来,牺牲而挽回我们,但我们必须要相信,而且要接受他,这样就能够显明上帝的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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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还没有认识上帝,没有归向救主,或者接受这福音之前,我们一直在罪中,但上帝总是宽容,忍耐我们,为的是,二十六节,“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上帝是义,耶稣基督也是义者,上帝把耶稣基督的义算作是我们的义,当我们信耶稣的时候,我们就得以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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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节说:“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口的了。用何方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的,乃用信主之法。”我们如果立功,人当然会夸口,但是我们根本没有功可言,反而有过可说,那么有什么可夸口呢?如果要夸,就是夸主耶稣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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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节;“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这一点我们必需要明确,称义不是靠着我们自己守律法,因为我们根本不能守律法,相反我们违背律法,但是主称我们为义,是因着我们的信心,由于我们有这样的信心,我们一定也会结出顺从的果子来,就在我们信了以后,在我们的生活、行为上,能够遵行主的道,能够遵行主的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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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称义的事情上,我们人不能做什么,如果说做什么的话,只是借着我们的悔改,认罪和相信来表明我们愿意接受上帝的义,表明我们知道自己的需要和过失,表明我们愿意离开罪恶,追求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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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节保罗又说:“难道上帝只作犹太人的上帝吗?不也是作外邦人的上帝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上帝。上帝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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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读罗马书的时候,一直记得这个背景,保罗强调:在人得救的问题上,没有什么区别,正像犹太人,外邦人都是罪人一样,同样的,每个人也因着信,不管是犹太人,外邦人,也唯有借着信,才能够得着上帝的义,因为上帝只是一位,他并不被分割,他既是犹太人的上帝,也是外邦人的上帝,犹太人受割礼,但是他们如果信上帝也能称义。外邦人没有受割礼,但是他们信耶稣,一样可以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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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保罗说:“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因为保罗一再的强调:信、信、信,不是借着我们自己的力量去行、行、行,那么可能有人会怀疑,或者是误会保罗所说的,是不是因信就废掉律法的本身呢?保罗说:“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因为律法就是使我们知道自己的缺欠和有罪,以致驱使我们去寻找救主,律法使我们看到自己的软弱,就更迫使我们来到基督面前接受力量,在没有认识上帝,没有接受救主之前的老我,是根本不能守律法,相反破坏律法,而被律法定罪。但是信了主耶稣基督顺从了上帝以后,接受了他的恩典和能力以后,我们就能够过一种和上帝旨意相符合的生活,过一种乐意遵行上帝的话,乐意顺从上帝诫命的生活,从此也就不在律法定罪的职能之下,而常常以主为乐,以上帝的话为乐,以上帝的律法为念,只有在这个含意上,我们的信心不仅不是废弃律法,相反更是使律法为大,为尊,更是坚固了律法的功能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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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帝这一方,他一直信守的约言,但在另一方,在以色列人这一方,他失信,他毁约。由于这样这个约就不能生效,但并不因为人的毁约,人的失信就废弃了,就否定了上帝的信实,所以保罗在第四节就回答说:断乎不能,不如说,上帝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何止以色列人,所有人类的经验证实这点,人是虚谎的,没有真理亮光的外邦人固然如此,就是有律法知识的犹太人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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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约翰福音第八章三十一节开始,耶稣就是跟犹太人在讨论这个问题。对每一个基督徒来讲,都是有最大的属灵的教育。在结束的时候我引用十六世纪德国伟大的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在他著名的罗马书序言中当中所讲的一段活,他说:这封信(就是指罗马书)。实在是新约的首要部分,也是最纯正的福音,不仅值得每个基督徒逐字的去心领神会,而且要作为他们每天的灵粮,昼夜的加于默想。它给我们一个劝勉,每一次不要把它读得太多,或者想得太多,但是你越是和它交手,就越会觉得它宝贵,它的味道也越加甘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