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愿望-时兆(1898)

第66章 智慧的应答
§1 第六十六章 智慧的应答
§2 本章根据:太22:15-46;可12:13-40;路20:20-47
§3 祭司和官长们,鸦雀无声地听着基督指出的谴责,他们不能反驳他的话。但这只足以使他们愈加坚决地陷害他而已。于是他们“打发奸细装作好人,要在他的话上得把柄,好将他交在巡抚的政权之下。”他们没有打发那些与耶稣时常见面的,年老的法利赛人,而打发了一些又诚恳,又热心,并他们以为基督所不认识的青年人。另外有几个希律党的人与他们同去,以便听取基督的话,好在基督受审的时候,作见证告他。过去,法利赛人和希律党的人仇恨极深,可是现在却联合起来与基督为敌了。
§4 法利赛人对罗马人所征收的捐税,一向是不服的。他们认为纳捐税是背乎上帝的律法。现在他们看出一个机会,来布置网罗陷害耶稣。于是奸细们来到耶稣的面前,装着诚恳的态度,好像是要知道自己的本分似的,问他说:“夫子!我们晓得你所讲所传都是正道,也不取人的外貌,乃是诚诚实实传上帝的道。我们纳税给凯撒可以不可以?”
§5 “我们晓得你所讲所传都是正道。”如果他们说这句话是出于诚心,那倒是一个很好的见证。他们说这话虽然是作掩饰用的,但他们的见证却是真的。法利赛人原来知道基督所讲所传都是正道。凭着他们自己的见证就足以定他们的罪了。
§6 那些向耶稣发问题的人,以为他们已经充分地掩饰了自己的阴谋,但耶稣洞悉他们的内心了如指掌,因而揭穿他们的伪善,说:“你们为什么试探我?”这话表明他已明白他们的诡计,就是在他们还没有来要看神迹时,先给他们看一个神迹。耶稣又加上一句说:“拿一个银钱来给我看。”及至他们拿了钱来,他就问他们说:“这像和这号是谁的?”他们问答说:“是凯撒的。”于是耶稣指着钱币上铸的像号,说:“这样,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
§7 奸细们曾希望耶稣直接答复他们的问题,或者说可以,或者说不可以。如果他说纳税给凯撒是不合法的,他们就要报告罗马当局来捉拿他,办他煽动叛乱的罪。如果他说纳税是合法的,他们就要向百姓说,他反对上帝的律法。可是现在他们觉得自己已经失败。他们的计划搅乱了。他们的问题既得到这么直截了当的解决,他们还有什么其他的话可说呢。
§8 基督的回答并不是规避问题的遁辞,而是一个明白的答复。他手中拿着铸有凯撒名号和肖像的罗马钱币,说明他们既然处在罗马帝国的保护之下,只要这义务不与更高的义务有冲突,就当纳给这政权的摊派。但是当他们安分守己地服从国家的律法时,应该时时记得以尽忠于上帝为第一要务。
§9 “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救主说的这句话,对于阴谋害他的犹太人是一种很严厉的责备。如果他们忠心地履行了对上帝的本分,他们的国家就不至于分裂而臣服在外国人的权势之下。罗马的旗帜就不会飘扬于耶路撒冷城楼之上,罗马的哨兵就不会站在她城门之前,罗马的巡抚也不会行使治权于她城垣之内了。犹太国这时正在为叛离上帝的罪而受到刑罚呢。
§10 法利赛人听见基督的回答,他们“就希奇,离开他走了。”基督责备了他们的伪善和自恃。同时指明一个伟大的原则,这原则将人对地上政府的本分,与对上帝的本分,清楚地划分出来了。于是许多人心中的一个难题得到了解决,从此他们就坚守着这个正确的原则。虽然另外有一些人不满意地走了,可是他们也看出这问题的基本原则,已经由基督清楚地发挥出来。他们对基督识力的远大甚为希奇。
§11 法利赛人刚刚退去,撒都该人立刻前来提出他们狡猾的问题。这两派人彼此对立的情形是非常严重的。法利赛人好墨守遗传,他们对于外表的仪式非常严格,在洗濯、禁食的事上很是拘泥,祷告则长篇大论,施舍则作给人看。但是基督说,他们是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训人,而离弃了上帝的诫命。他们是一派的固执、偏见、假冒为善的人。然而其中也有一些真实虔诚的人,他们接受了基督的教训,作他的门徒。撒都该人则不顾法利赛人的遗传,他们自称相信圣经的大部分,并以圣经作行事的标准。但事实上他们都是怀疑派和唯物主义者。
§12 撒都该人否认有天使存在,否认死人复活,否认来生和来生的赏罚等等真理。在这几点上,他们的看法与法利赛人完全不同,尤其是复活的问题,是两派之间常辩论的题目。法利赛人坚信复活,可是在辩论之时,他们对来生的情况所有的见解显然是很混乱的。死亡是他们所不能解释的谜。他们在应付撒都该人提出的论据时,所表现的无能,常使他们感觉到烦恼。这两派之间的讨论,结果往往是一场疾言厉色的争辩。每经一次辩论之后,他们中间的距离就愈加疏远了。
§13 撒都该派在人数上远不如他们的对手,在一般人民身上也没有他们那么大的影响,然而他们中间许多人拥有财富,因而有财富上所赋予的势力。他们的党内包括大多数的祭司,大祭司也常是由他们中间选出。虽然如此,但他们的被选是讲有条件的,就是他们不能强调他们那种怀疑的意见。由于法利赛人的人数多和声望大,撒都该人担任祭司位分时,就必须在表面上迁就法利赛人的信仰。可是实际上他们既有资格被选担任这样的职分,他们的谬论总不免使法利赛人受影响的。
§14 撒都该人拒绝了耶稣的教训,他们不肯承认他所表现的行动是由灵而来。而他有关上帝的教训和他们的理论也不能相容。他们承认唯有上帝比人类优越。可是他们认为天意的支配和上帝的先见,是否定了人类的自由权,以致把人降低到奴隶的地位。他们相信上帝造了人类之后,就任凭人自己作主,不受任何更高影响的支配。他们认为人可以自由管理自己的生活,并左右世界的局势,而且人的命运是操在自己的手中。他们不承认上帝的圣灵能藉人的力量或自然界的媒介来工作。他们认为人若正当地利用天赋的能力,就能自行超升,觉于迷津,并且藉着拘谨严格的修身,人生就得以端正起来。
§15 撒都该人对于上帝的观念影响了他们的品格。在他们看来上帝是不关心人类的,所以他们彼此也不互相尊重,没有团结。他们既不承认圣灵在人的行为上有什么影响,他们的生活就没有圣灵的能力。他们像其他犹太人一样,以亚伯拉罕子孙的身份自傲,并以严格遵守律法的规条自豪,至于律法的真精神和亚伯拉罕的信心、善行,他们却一点也没有。他们天赋的同情心只限于狭窄的范围之内。他们相信人人都可能获得人生的享受和福乐,所以对于他人的穷乏和苦难,他们毫不在意。他们是专为自己而活的。
§16 在基督的言语和行为上,都证明他有超自然界的神圣能力,证明今世之后还有来生,又证明有一位随时注意关心世人福乐的天父上帝。在基督的善行和慈爱上,显明有神圣能力的运行,藉以责备撒都该人的自私和自尊的作风。基督教训人,上帝为了人类今生及来生的益处,常藉圣灵感动人心,他指明倚靠人力改造品格的错误,这工作只有靠着上帝的灵才能成功。
§17 撒都该人决心反驳基督的这些教训。他们满心自信,如果与耶稣辩论,纵然不能定他的罪,至少能使他失去威信。他们决定拿复活的问题来考问他。如果他赞同他们的意见,他就会更触犯法利赛人。如果他不赞同,他们就要当众讥诮他的教训。
§18 根据撒都该人的揣测,如果将来那不朽坏的身体,必须由现在能朽坏的身体的质料所组成,则死人复活之后必仍有血肉之体,必在永远的世界中恢复在地上所中断的生活。他们想若是这样,则地上的人伦关系也必恢复,夫妻重聚,嫁娶之事照常进行,凡事如生前一样,甚至今世人类的弱点和情欲,都要在来生永远继续下去。
§19 耶稣回答他们的问题时,把来生的序幕揭开了。他说:“当复活的时候,人也不娶也下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他显明撒都该人的信仰是错误的,他们的根据是虚空的。他又说:“你们错了,因为不明白圣经,也不晓得上帝的大能。”他没有责备他们假冒为善像责备法利赛人一样,只是责备他们信仰上有了错误。
§20 撒都该人曾夸张他们遵守圣经的教训,在众人中是最严格的。但是耶稣却指出他们没有明白圣经的真义。这种知识必须藉着圣灵的光照才能深入人心。他说他们不明白圣经和上帝的大能,就是他们信仰混乱,心灵昏昧的原因。他们想把上帝的奥秘限制在他们有限的理智范围之内。基督要他们打开心门,注意那能使他们的知识更宽广,更有力的神圣真理。如今有千万的人成了无神主义者,就是因为他们有限的心智不明白上帝的奥秘,他们不能解释天意所表现的奇妙神能,又不承认这种神能的凭据,只有拿他们所更不明了的自然力来强作诡辩。那唯一能使我们明白一切奥秘的秘诀,乃是承认自然界中有上帝能力的存在。世人必须承认上帝是创造全宇宙的主,是指挥并掌管万有的真神。他们对他的品德和他能力的奥秘,必须放宽自己的眼界。
§21 基督向他的听众声明,如果死人没有复活,则他们所自称相信的圣经就没有意义了。他说:“论到死人复活,上帝在经上向你们所说的,你们没有念过么。他说:「我是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上帝把还没有的事看作已经有了的。他从起初看到末后,看到他工作的效果,好像是现在已经成就了一样。耶和华珍视已死的人,从亚当起,直到最后死了的圣徒,都必听见上帝儿子的声音从坟墓里出来,承受永不朽坏的生命。上帝要作他们的上帝,他们要作他的子民。在上帝和
§22 复活的圣徒之间,必有一种最亲切的关系。上帝旨意所预期的这个景况,他看作好像是已经存在的一样。在他看来死人是活着的。
§23 撒都该人被基督说得哑口无言了。他们不能回答他。他所说的话,没有一句可以用来定他的罪。他的仇敌没有一点收获,只是赢得了百姓的轻视。
§24 这时,法利赛人还没有死心,他们仍想逗引他说话,以便找把柄告他。他们怂恿一个有学问的文士,叫他问耶稣在十条诫命中哪一条最大,且是最重要的。
§25 法利赛人重视那指明人对创造主的本分的头四条诚命,过于那规定人对同胞之本分的后六条诫命。结果,他们在实行敬虔上大大的破产了。耶稣向百姓指明他们最大的缺乏。并教导他们说,一棵树是凭着果子来断定它的好坏,所以他们必须有好行为。因此人诬告他重视后六条诫命过于前四条。
§26 那律法师到耶稣面前,直截了当的问他说:“诫命中哪是第一要紧的呢?”基督的回答也是直接而有效的:“第一要紧的,就是说: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的上帝,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 尽意、尽力,爱主你的上帝。”基督又说,其次也与此相仿,并由此而生,就是“要爱人如己。再没有比这两条诚命更大的了。”“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27 十条诫命中的头四条,包括在“你要尽心爱主你的上帝”这一条总纲之内。后六条则包括在“你要爱邻舍如同自己”之内了。这两条都显示爱的原则。人不能守第一条而犯第二条,也不能守第二条而犯第一条。当上帝在我们心中作王时,我们就必让我们的邻舍得占他应有的地位,就必爱他如同爱自己一样。我们惟有以爱上帝为至上,才有不偏不倚地爱我们邻舍的可能。
§28 十条诫命既然包括在爱上帝和爱人这个大原则之内,那么犯了其中的一条就是违犯了这个原则。于是基督教导他的听众说,上帝的律法并不是许多个别的条文,不能说其中哪一些是极其重要的,而另一些是次要的,或者可以置之不顾而不至于受罚。我们的主明说,前四条诫命和后六条诫命,乃是一个神圣的整体。他又教训人,爱上帝的心要表现在服从他全部诫命的行为上。
§29 那问耶稣的文士是精通律法的,他听见耶稣的回答不胜惊异。他原来没有想到他对于圣经会有那么高深透彻的认识。他对于神圣诫命的基本原则得到了更宽广的见解。于是他当着四围的祭司和官长们,诚诚实实地承认基督对于律法的解释是正确的,说:
§30 “夫子说,上帝是一位,实在不错,除了他以外,再没有别的上帝,并且尽心,尽智,尽力,爱他,又爱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样祭祀,好的多。”
§31 基督回答所显明的智慧,使文土衷心悦服。那文士知道犹太人的宗教是只在乎外表的仪式,而不在乎内心的虔诚。他多少感觉到,单单是仪文的礼节和没有信心的流血赎罪,是没有价值的。爱和顺从上帝,以及无私地看待同胞,在他看来比一切的礼节更有价值。这人那么爽直地承认基督立论的正确,以及在众人面前这么肯定而敏捷的回答,显示他与祭司和官长的精神完全不同。这诚实的文士竟胆敢当着祭司们的怒视和官长们的威胁,说出他心中感服的话。耶稣对于他深加垂怜。“耶稣见他回答的有智慧,就对他说:你离上帝的国不远了。”
§32 这位文士离上帝的国不远,因为他认识到公义的行为,比一切燔祭和各样祭祀,更能蒙上帝所悦纳。不过他还需要认识基督神圣的品格,并因信靠他而领受行义的能力。一切仪文的礼节,若不因活泼的信心与基督结合起来,就没有价值。即使是道德的法律,人若不明白它与救主的关系,也必失去它的效用。基督再三的说明,他天父的律法,不限于几条权威性的命令,这意义实在深远。律法中所包括的原则,与福音中所显的原则本是一个。律法指明人的本分,并显出人的过犯。但人若要蒙赦免,并得着能力去完成律法所命令的事,就必须仰望基督。
§33 耶稣回答文士问题的时候,法利赛人紧紧的围在他旁边。现在他反过来问他们说:“论到基督,你们的意见如何?他是谁的子孙呢?”耶稣发这个问题,原是要试验他们对弥赛亚的信仰,看看他们或是单单以他为一个人,或是以他为上帝的儿子。他们异口同声的回答说:“是大卫的子孙。”这是预言给弥赛亚的称呼。当耶稣以有能力的神迹,显明他的神性时,当他医治病人,叫死人复活时,众人曾彼此对问说:“这不是大卫的子孙么?”叙利亚非尼基的妇人,瞎子巴底买,以及许多其他的人,呼求他帮助时,都曾喊叫说:“主啊!大卫的子孙,可怜我吧!”当他骑驴进耶路撒冷的时候,众人夹道欢呼地迎接他,说:“和散那,归于大卫的子孙,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太21:9)当天小孩子在圣殿里也唱着这快乐的歌。可是许多称耶稣为大卫子孙的人还没有认明他的神性。他们还不明白大卫的子孙就是上帝的儿子。
§34 对于基督是大卫的子孙这一个说法,耶稣回答说:“这样,大卫被圣灵感动,怎么还称他为主,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的脚下。」大卫既称他为主,他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他们没有一个人能回答一言,从那日以后,也没有人敢再问他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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