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的基础(1958)

5月22日 重新受洗有时是合宜的
§1 5月22日 重新受洗有时是合宜的
§2 现在你为什么耽延呢?起来!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徒22:16
§3 在今日有许多人不知不觉间违犯了上帝律法的某一条。当他们的悟性蒙启迪的时候,第四条诫命的要求督责他们的良心发现自己在上帝眼中乃是罪人。“违背律法就是罪”,并且“凡……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约壹3:4;雅2:10)。
§4 诚心寻求真理的人不会借口不明白律法来为自己的罪行辩护。亮光原来是在他掌握之中的。上帝的圣言非常明白,并且基督已经吩咐他要查考圣经。他尊敬上帝的律法,承认它是圣洁,公义,良善的,并懊悔以前所犯的罪。他凭着信心仗赖基督的血为挽回祭,握住得赦免的应许。他原先所受的浸礼到现在不能使他心里满足。他已发现自己是一个罪人,被上帝的律法定为有罪。他重新经历在罪上死,就希望借着洗礼与基督一同埋葬,以便得以复活重度新的生活。对于这个问题每一个人必须凭着良心和敬畏上帝之念来确定自己的立场。……惟有上帝有劝勉督促人的责任;要让上帝有机会借着他的圣灵感化人的心,使人全然信服,并愿意向前迈进这一步。应该视重新受洗为一种非常的特权和福气,并且凡重受洗礼的人若对这事有正当的观念,也必存有这样的心意。
§5 在上帝的事上获得丰富的经验,这是每一个基督徒的特权和本分,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8:12)……人们每次凭着信心和顺从前进一步,就必更进一步地接近“世界的光”,“在他毫无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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