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的基础(1958)

5月4日 上帝的儿女
§1 5月4日 上帝的儿女
§2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做上帝的儿女。约1:12
§3 因信耶稣基督人心乃接受真理,人的心灵乃得以清洁纯正。……他心灵中有一种常存的原理,使他能够战胜试探。“凡住在祂里面的,就不犯罪。”(约壹3:6)上帝有能力保守在基督里受试探的人。单单在口头上自称敬虔是毫无价值的;住在基督里的才是个基督徒。……除非以上帝的心意作为人的心意,否则他一切使自己洁净的努力都必归于徒然;除非借着上帝的知识,否则救拔人是不可能的。
§4 你当自我省质的问题是:“我是不是一个基督徒?”要做一个基督徒,其意义远超过许多人所了解的;并非有你的名字记录在教会的名册上就够了,其意义乃是要你与基督有联合;其意义乃是要真有单纯的信心,坚定不移地信赖上帝;其意义乃是要像赤子般仰赖他爱子的圣名和功劳,信任你在天上的父亲。你乐意遵守上帝的诫命,是不是因为诫命是上帝的律例,是他品格的副本,是与上帝的圣德一样永无更改的吗?你是否尊重并爱护耶和华的律法呢?
§5 基督徒既是上帝的儿女,就当竭力去达到摆在他们面前福音中崇高的理想。他们若未臻于完全就不应沾沾自足。
§6 凡领受他救恩的人,他给他们权柄做上帝的儿子,至终上帝可以收纳他们,与他们永远同居。他们若在生忠于上帝,末后必得“见他的面;他的名字必写在他们的额上。”(启22:4)得见上帝,这不是天上最大的福气吗?试问能够亲眼朝觐上帝的圣面,认他为父亲,蒙基督恩惠救赎的罪人所能享有的福乐,还有比这更大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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