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 荣耀的替代
§1
4月8日 荣耀的替代
§2
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加3:13
§3
法律的范围乃是定罪,但在其中无赦免或拯救之力。
§4
若没有基督,律法本身对于犯律法的人只是定罪和死亡。它自己毫无救赎的特质──无能力保护犯法之人所当受的刑罚。因人类违背了上帝的律法,为要拯救人类而同时维持律法的威严和尊荣,基督的死实属必须。基督亲自担负了犯罪的定案。他敞开他慈怀接受了人类的祸患。那从未认识罪的一位替我们成为罪。
§5
基督既是人类的替身和中保,人类的罪过都加在他的身上。他被定为有罪,使他可以救赎人类脱离律法的咒诅。……他──担负罪孽者──忍受了法律的裁判而被定罪,就替人类成为罪了。
§6
他所视为可憎恶的罪孽归在他的身上,这重担使得他痛楚呻吟。上帝的儿子绝望的痛苦,远较他肉身的痛苦为深重,甚至后者他几乎难以感觉得到了。
§7
上帝容许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献为牺牲。他也亲自做那位提供罪辜者的审判官,撇下他做慈父的性质。
§8
在此他的爱很奇妙的向悖逆的人类显明出来了。
§9
全世界人类的罪,都放在耶稣的身上,而在耶稣里面的人类的苦痛上帝曾予以最高的评价,使全世界因信靠那替身者得蒙赦免。重罪的人不要害怕上帝不肯饶恕他们,因为所献上那神圣之祭牲的功能,足可免除律法所定的刑罚。借着基督,罪人能回过头来效忠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