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 上帝的律法是永恒的
§1
6月8日 上帝的律法是永恒的
§2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太5:17)。{HB 181.1}
§3
那位宣称自己无意废掉律法的主,乃是人类的创造者,也是律法的颁布者。自然界的万物,从浮游于阳光中的微尘,直到太空中的诸世界,无不受律法的管理。自然界的秩序与和谐,有赖于服从这些律法。同样,也有公义的伟大原则管理着一切有理智的生灵。全宇宙的幸福有赖于遵循这些原则。在这个世界还没有被造之前,上帝的律法就已经存在。天使都受律法原则的管束。为了使地和天保持和谐,人类也必须服从这神圣的法度。基督曾在伊甸园中向人类阐明律法的条例。“那时晨星一同歌唱,神的众子也都欢呼”(伯38:7)。基督在地上的使命不是要废除律法,而是藉着祂的恩典而使人回转,服从律法的条例。{HB 181.2}
§4
多年以后,那位曾在山上听耶稣讲话的蒙爱的门徒,在圣灵的感动之下,说到律法具有永久的履行义务。他说:“违背律法就是罪”。“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约壹3:4)。他说明他所提到的律法,“乃是你们从起初所受的旧命令”(约壹2:7)。他所讲论的,是创造时就已存在,而又在西奈山重新颁布的律法。{HB 181.3}
§5
耶稣论到律法说:“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这里所用的“成全”,是与祂对施洗约翰所说要“尽诸般的义”的“尽”是同义的(太3:15),意思就是满足律法的需求,留下完全顺从上帝旨意的榜样。{HB 181.4}
§6
祂的使命就是要“使律法为大,为尊”(赛42:21)。祂要显示律法的属灵性质,阐述它广泛的原则,说明它是必须永远遵行的。……{HB 181.5}
§7
耶稣是天父本体的真像,上帝荣耀所发的光辉,是克己的救赎主。祂在地上仁爱的一生,已经生动地表达了上帝律法的本质。(《福山宝训》48, 49页){HB 181.6}